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富拉文翻譯

現在假設這個台灣人在美國當個參議員或是什麼公家機構當官(對,美國政府只管你有沒有美國籍,人家不會去管你還有德國籍或韓國籍,還是什麼台灣籍),這個台灣人 翻譯薪資所得當然要報稅給美國政府,而他的薪資所得可是美國人民的納稅錢。現在請問,台灣政府如果跑來要這個仍然擁有台灣國籍的台灣人交所竹得稅,合理嗎?

台美海外追稅 雙重國籍大衝擊